兴安县纪委监委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片区协作模式有多厉害?
兴安县纪委监委通过实施片区协作机制,在反腐倡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那么,他们究竟是如何运用这一小型的机制来推动大范围的监督工作的?对此,我们将深入探究。
案件突破
近期,兴安县纪委监委展开了一次重要行动,借助监督职能和区域合作机制,有效查办了县妇幼保健院李某某的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李某某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的犯罪问题亦已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和起诉。该案件的处理充分展示了纪委监委反腐倡廉的坚定意志以及区域协作机制的实际效果,在当地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强烈反响。
机制构建
为攻克基层案件处理中的挑战,兴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推进区域合作机制与纪检监察工作的标准化建设相融合。依据“统一指导、邻近合作、灵活调整”的原则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打造了具有特色的区域合作模式。将5个纪检监察部门、12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以及10个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划分为5个区域合作小组,实现了从独立作战向团队协作的转变,为基层监督注入了新的生机。
聚焦重点
在具体工作中,片区协作组密切注视着群众身边发生的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针对乡村振兴、惠民资金分配、工程项目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联合走访民众、查阅财务账目、实地考察项目等措施,精确地捕捉问题线索。这种集中精力的监督方法,使得腐败行为难以藏匿,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质量把控
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定期举办工作分析会、问题线索分析会以及案件研究会议。实时关注审查调查的核心内容、方向和案件质量,对查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通过实施这些措施,有效提升了案件查办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受住严格的审查。
能力提升
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而片区协作组积极承担起“传帮带”的职责。他们通过师徒配对、案例教学以及跟随案件实战等方式,为基层干部提供持续的学习和提升机会。干部们在实际操作中不断积累经验,业务技能得到显著增强,基层监督团队的专业素养实现了新的飞跃。
成效显著
自今年起,兴安县纪检监察部门各协作区域取得了显著成效。共进行了55次监督检查,处理了230个问题线索,对162起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对115名党员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这些协作机制不仅有效解决了基层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还减少了熟人社会对监督工作的干扰,增强了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效果。
兴安县纪委监委所建立的区域合作机制展现出卓越成效,对此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您认为该模式是否适合在其它地区进行推广?我们诚挚邀请您在评论区发表见解,并期待您的点赞与文章分享,以吸引更多人对基层反腐败工作的关注。